?
本辦法于2020年1月1日經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協會第六屆常務理事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并施行,2022年3月25日經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協會第六屆常務理事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修訂并施行,2022年8月31日經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協會第六屆常務理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修訂,自2022年9月1日起實施。閩監管協〔2020〕1號、閩監管協〔2020〕7號、閩監管協〔2022〕15號文件同時作廢。
第一條 為提升我省建設工程監理行業從業人員隊伍素質,建立健全從業人員信用體系建設,有效服務我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和效益,為企業減負增效,根據《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福建省促進工程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實施方案》(閩建建〔2017〕32號)、《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T50319-2013)、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工程監理業務培訓工作的通知》(閩建建〔2018〕4號)、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建立部分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閩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協會負責組織編印監理人員業務培訓大綱、輔助教材,建立“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系統”,為相關行業協會、會員單位、相關單位等培訓組織單位提供監理人員業務培訓管理和信用信息管理服務,在線生成《福建省監理工程師業務培訓證書》、《福建省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地方相關行業協會、社會培訓機構、相關單位等培訓組織單位可依托“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系統”開展培訓報名、成績上傳、數據管理等事項。
第三條 監理業務培訓分為監理工程師業務培訓和監理員業務培訓。擬擔任項目監理機構的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自愿參加監理工程師業務培訓。擬擔任項目監理機構的監理員自愿參加監理員業務培訓。
第四條 參加培訓的人員及申報單位應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培訓組織單位可對申報資料進行抽查。
第五條 報名條件
一、年齡不超過65周歲,具有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學歷及職稱。
二、監理工程師監理業務培訓報名條件:具有工程類二級注冊執業資格或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經所在監理單位同意。
三、監理員監理業務培訓報名條件:具有中專及以上學歷,經所在監理單位同意。
第六條 監理從業人員監理業務培訓要求
一、報名要求:個人自愿、單位報名,就近參加培訓。
二、學時要求:監理工程師業務培訓學時為48學時;監理員業務培訓學時為32學時。
三、培訓內容及教材:監理基礎理論知識,法律法規及強制性條文、監理實務、監理規范、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廉潔自律等相關內容。
四、培訓考試形式:面授或網絡教育,集中考試(閉卷)。
五、收費標準:地方相關行業協會、社會培訓機構、相關單位等培訓組織單位堅持不以盈利為目的,根據實際情況和受托企業商定合理的培訓收費標準。
第七條 從業人員參加培訓、考試申領證書過程中存在以下違紀違規情形的,納入“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系統”的采集內容,自采集之日起,兩年內不得申請業務培訓。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培訓的;
二、故意擾亂培訓、考場等工作場所秩序的;
三、拒絕、妨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
四、威脅、侮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學員的;
五、違背考試公平、公正原則,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試圖獲得試題答案、考試成績,有作弊行為的;
六、其他擾亂培訓、考場管理秩序的行為。
第八條 企業在其從業人員參加報名、培訓申領證書過程中不得有以下違紀違規行為:
一、企業沒有按要求如實提交培訓申請人員的相關材料,提
交的是虛假材料。
二、企業慫恿、協助公司員工造假并提交虛假證書等相關材料。
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
企業存在以上違紀違規行為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下列懲誡:
1.由協會約談相關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當事人。
2.由協會對其警告并責令其限期整改。
3.通報批評。
4.暫停省協會會員資格3個月(包括凍結系統培訓、換證、變更、注銷等功能)。
5.擔任協會理事、常務理事和其他職務的會員單位,情節嚴重的,由秘書處提請協會理事會(會員大會)罷免其在協會的相應職務。
第九條 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從事專業分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機電安裝工程,每人最多可以申請二個從事專業。從事專業申報劃分見附件《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專業申報指導目錄》(附件1)。
第十條 證書的申請和辦理
培訓報名實行無紙化,下述要求材料中,均為掃描件,通過“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系統”上傳提交。
一、辦理福建省監理工程師業務培訓證書
1.遵紀守法,遵守監理人員職業道德和工作守則;
2.參加培訓組織單位舉辦的監理工程師業務培訓,并經培訓
合格;
3.需提交的材料
(1)《福建省監理工程師業務培訓證書申請表》(附件2)掃描件一份;
(2)身份證、學歷證、職稱證或注冊執業資格證的掃描件各一份;
(3)2寸彩色證件照電子相片(白底)。
二、辦理福建省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
1.遵紀守法,遵守監理人員職業道德和工作守則;
2.參加培訓組織單位舉辦的監理員業務培訓,并經培訓合格;
3.需提交的材料
(1)《福建省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申請表》(附件3)掃描件一份;
(2)身份證、學歷證或職稱證的掃描件各一份;
(3)2寸彩色證件照電子相片(白底)。
各會員單位在參訓前應通過本信息系統與培訓組織單位在線簽訂《委托培訓協議》,提交紙質版《委托培訓協議》,隨附《申請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匯總表》(附件4),由培訓管理機構歸檔備查。培訓考試時,參加培訓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原件核驗。
第十一條 證書有效期為四年,四年期滿仍在監理單位從業的監理工程師(監理員)在累計完成24學時的學習培訓后,由所在企業辦理有效期延續,并向“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系統”提交《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延續申請表》(附件5)。延續培訓方式另行通知。
第十二條 變更證書及提交材料
一、專業變更
取得證書的人員在一個證書有效期內可申請一次專業變更,變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變更申請表》(附件6)掃描件一份;
2.相應變更專業的學習證明掃描件一份;
3.證書原件的掃描件一份;
4.原培訓時的學歷證明、職稱證、身份證的掃描件各一份。
二、單位變更
取得證書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可申請單位變更,變更需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變更申請表》(附件6)掃描件一份;
2.證書原件、原培訓時的學歷證明、職稱證、身份證的掃描
件各一份。
持證人已經離職,企業不同意其申請將證書單位變更的,企
業應在員工離職之日起1個月內與持證人妥善協商,主動申請注銷證書,不得繼續留用。
第十三條 注銷證書及提交材料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所在單位應主動在“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系統”提交注銷申請:
1.不再從事工程監理工作;
2.受到刑事處罰或行政嚴厲處罰的;
3.所監理工程發生較大質量安全事故,本人負有較大責任的;
4.偽造或提供虛假個人學歷、職稱等材料,騙取證書的;
5.偽造、涂改、出借監理人員證書的;
6.同時受聘于兩個或兩個以上工作單位的;
7.其他應當注銷的情形。
因第2至7條款注銷證書的人員,一年內不得參加我省監理業務培訓。自發文之日起10日內未提交注銷申請或拒不按規定辦理注銷手續的,由我會進行強制注銷,并在“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系統”中將其培訓證書數據進行標注或刪除。
二、注銷證書需提交《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注銷申請表》(附件7)掃描件一份。
第十四條 各會員單位、非會員單位(含外省入閩工程監理企業)依托“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系統”錄入擬在閩投標、從業的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基本信息(附件10、11、12),供有關單位查詢使用。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一、攜帶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均加蓋公章)到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
理協會免費領取系統密鑰。
二、登陸“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系統”錄入從業人員信息后(會員單位的培訓人員信息由原業務培訓系統自動導入),向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協會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進行核對。經協會核對后,在“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系統”對系統信息予以確認:
1.營業執照;
2.資質證書;
3.人員相關證書:資格證書或業務培訓證書(企業自主培訓的,需提供培訓過程完整影像記錄、課程清單、考試試卷等)、職稱證、學歷證、勞動合同、身份證。
第十五條 培訓組織單位的條件
一、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和相應的經營范圍,能出具稅務票據;
二、具有組織業務培訓的管理人員和辦公條件,承租滿足消防和疏散要求的教學場地,聘請有相應專業經驗的師資人員;
三、建立有較完善的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培訓組織單位的紀律
一、嚴格審核,認真履行初審、核查等職責;
二、重視教學質量,如實記錄考勤、成績等;
三、嚴格保密工作,防范泄題行為;
四、禁止將未參培或不合格人員列為合格人員;
五、其他違規違紀行為。
第十七條 培訓組織單位的懲誡措施
一、約談培訓組織單位相關負責人或當事人;
二、責令限期整改;
三、暫停一定期限的業務培訓資格;
四、取消業務培訓組織單位資格。
第十八條 本辦法經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協會第六屆常務理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監理企業可登陸“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理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系統”自行打印《福建省監理工程師業務培訓證書》、《福建省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持證人及社會各界可通過“福建建設監理網”網站、“福建監協”微信公眾號查詢證書信息。
附件:1.《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專業申報指導目錄》
2.《福建省監理工程師業務培訓證書申請表》
3.《福建省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申請表》
4.《申請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匯總表》
5.《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延續申請表》
6.《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變更申請表》
7.《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注銷申請表》
8.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樣式
9.福建省監理工程師/監理員業務培訓證書編號說明
10.福建省工程監理企業基本信息(含省外入閩)采集表
11.福建省工程監理企業從業人員信用信息采集表
12.注冊監理工程師信用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