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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福建建設監理與咨詢》會刊品質,擴大稿件信息來源,及時總結、交流、報道基層企業工作者經驗、做法,宣傳監理行業正能量,更好地為全省監理企業和廣大監理工作者提供多渠道的信息服務,同時規范《福建建設監理與咨詢》特約通訊員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特制定《〈福建建設監理與咨詢〉特約通訊員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一條 特約通訊員申報條件
(一)特約通訊員所在單位應為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協會(以下簡稱“本會”)單位會員。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修養,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嚴謹的工作作風,工作中富有主動性和創新精神。
(三)熟悉本地區、本單位的監理工作情況,熱愛通訊員工作,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文字表達能力,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與組織能力,能獨立完成較為規范的通訊、報道、評論等文章。
(四)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完成通訊員工作。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能按照要求保質保量完成通訊員管理辦法積分任務。
第二條 特約通訊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享有的權利
1、免費獲得《福建建設監理與咨詢》會刊。
2、參加《福建建設監理與咨詢》會刊組織的各種形式的活動,出席通訊員工作會議,通過各種形式就會刊的編輯、出版和發行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3、本人撰寫、推薦的稿件,在滿足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優先采用。
4、有參加年度優秀特約通訊員評選的資格。
(二)應盡的義務
1、努力學習有關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業務工作水平,對本人的專業工作經驗、體會從理性上總結提高寫成有一定質量和份量的文章;
2、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對本地區、本單位(或他人)好論文、好經驗、好做法、好舉措,善于發現、采集、約稿、組稿或與其合作總結、提高、完善稿件;
3、各特約通訊員應以自己加強信息溝通,及時關注和反映本地區、本單位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的各項活動,對本地區、本單位及相關單位的先進項目、人物事跡進行報導。
4、完稿后可請專業資深人士修改、定稿;
5、各特約通訊員應以自己為中心,建立發展身邊同事的、朋友、通訊網絡,加強信息溝通,及時介入和反映本地區、本單位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的各項活動,各地區、單位可預先通知有關通訊員參加,或提前與本會秘書處聯系,聯合采訪。
6、在采寫、組織稿件時不得向相關單位、個人收取報酬,不搞有償新聞,禁止以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協會、《福建建設監理與咨詢》會刊等的名義擅自開展活動。
7、積極宣傳、推廣《福建建設監理與咨詢》會刊,協助做好其他有關工作。
第三條 特約通訊員提供稿件的要求
特約通訊員提供稿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稿件要積極向上,具有前瞻性,立足于推動監理行業
健康發展,展現各地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的先進經驗及做法,報道先進人物事跡。
(二)稿件要觀點鮮明、語句通順、文字精練、用詞規范,既要有一定的理論性,又要重視可讀性。
(三)稿件字數符合會刊有關欄目或具體編排的要求。
(四)稿件署名后,寄送福州市鼓樓區北大路113號菁華北大2-612室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協會秘書處收或發送電子文稿至郵箱fjjsjl@126.com,稿件需署名、聯系電話(手機)、詳細地址及郵編。
(五)遵守《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所投稿件不得剽竊他人作品,引文應注明出處,不得一稿多投。
(六)會刊編委會保留對所投稿件的刊用權、修改權。
第四條 特約通訊員的聘用與管理
特約通訊員由本會負責管理,原推薦單位應協助做好對特約通訊員的管理工作。
(一)特約通訊員由本會單位會員負責推薦,填寫特約通訊員申請表(附件1),經本會審核后予以聘任,聘任期至該屆理事會屆滿。
(二)特約通訊員因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繼續擔任時,可由原推薦單位及時報本會予以調整。
(三)對于違反國家法規、通訊員職業道德和本辦法的特約通訊員,本會有權取消其特約通訊員資格。
第五條 特約通訊員的考核
(一)特約通訊員實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內容包括特約通訊員一年來各項業務活動的開展和完成情況。
(二)對錄用的原創稿件的第一作者,給予一篇500元的獎勵。
(三)對協會會刊工作作出積極貢獻的會員企業,本會將擇優授予“優秀組織獎”。
第六條 本辦法經2021年1月28日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協會第六屆常務理事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解釋權與修改權屬于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