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監協[2012]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監理協會,有關行業建設監理協會(分會、專業委員會),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各專業分會:
為了樹立工程監理行業良好形象,鼓勵工程監理企業創新發展,激發監理人員的愛崗敬業精神,提升行業協會的服務能力促進我國工程監理事業健康發展,中國建設監理協會決定在2012年度開展中國工程監理行業評選表彰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內容和范圍
1、先進工程監理企業:企業必須是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單位會員。
2、優秀總監理工程師:所在企業必須是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單位會員。
3、優秀專業監理工程師:所在企業必須是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單位會員。
4、協會優秀工作者: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團體會員、分支機構中的專職工作人員。
二、評選名額
1、先進工程監理企業評選124家;
2、優秀總監理工程師評選150名;
3、優秀專業監理工程師評選200名;
4、監理協會優秀工作者評選53名(團體會員、分支機構各1名)。
三、評選條件
先進工程監理企業評選條件(見附件一);
優秀總監理工程師評選條件(見附件二);
優秀專業監理工程師評選條件(見附件三);
監理協會優秀工作者評選條件(見附件四)。
四、組織工作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監理協會,有關行業建設監理協會(分會、專業委員會),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各專業分會(以下簡稱各組織機構)負責組織開展本區域或本行業內的評選推薦工作。
2、未成立監理協會的地區和有關行業,由中國建設監理協會秘書處商當地有關部門或有關行業的行業協會共同實施評選推薦工作(被推薦單位必須是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單位會員)。
3、評選工作嚴格按照評選要求進行,確保評選工作客觀、公正、公開。
五、時間安排
評選表彰活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上報材料:2012年6月30日前
2、復核:2012年7月1日—7月20日
3、公示:2012年7月21日—7月30日
4、公布:2012年8月
六、其他
1、各組織機構要高度重視評選工作,根據評選條件嚴格把關,并注意征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
2、2010年至今,凡因工程質量或安全責任事故受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通報處分的企業和個人,均不得參加評選。
3、各組織機構要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獲得先進監理企業和優秀個人榮譽的,一經查實,取消稱號,通報批評,并取消參加下一次評選的資格。
4、申報渠道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監理協會申報或有關行業協會申報兩種。監理企業申報評選材料時只能選擇其一,不得同時申報。
5、對獲得表彰的優秀個人,建議所在單位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
6、本通知及相應表格可從中國工程監理與咨詢服務網“協會動態”欄目中下載。
7、申報材料以電腦打印,A4幅紙裝訂成冊,同時附中國建設監理協會單位會員證書復印件,送交中國建設監理協會聯絡部。
七、聯系方式
聯 系 人:中國建設監理協會聯絡部王北衛、張勝利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158號慧科大廈10層
郵政編碼:100142
電 話:010—88374174(傳真)
附件:
(二)《優秀總監理工程師評選條件》;
中國建設監理協會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抄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市場監管司、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
抄報:本協會名譽會長、總顧問、顧問、會長、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