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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建辦建〔2022〕14號
各設區市建設局,平潭綜合實驗區交建局,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建機一體化企業信用綜合評價辦法(2022年版)》,省廳組織開發了福建省建機一體化企業信息登記系統(以下簡稱“登記系統”)。經研究,定于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登記系統試運行,已列入建機一體化企業名錄的143家企業進行信息登記;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啟用登記系統,全面開展建機一體化企業信息登記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記系統主要功能
登記系統主要包括企業基礎信息、企業專業和管理人員信息(技術人員登記、現場管理人員登記、特種作業人員登記)、企業自有建筑起重機械信息、企業場地信息、企業管理信息等模塊,提供企業信息登記、企業登記查詢、企業登記管理等功能,具體詳見《建機一體化企業信息登記系統用戶手冊》(見附件1-1/1-2)。
二、登記系統使用方法
登記系統設置企業和主管部門兩類用戶。
(一)企業用戶。建機一體化企業使用“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法人賬戶或本單位的CA鎖登錄登記系統,對其所屬的建筑起重機械、人員和場地等信息實施自主登記。
(二)主管部門用戶。設置省、設區市、縣(市、區)三級用戶。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可通過登記系統查看全省建機一體化企業登記信息,并對所轄權限范圍內建機一體化企業登記信息進行管理。
三、有關要求
(一)登記系統試運行期間,建機一體化企業在登記系統中新增的人員和建筑起重機械信息,還需在建機一體化企業信息系統中同步錄入。
(二)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建機一體化企業嚴格按照用戶手冊通過登記系統認真進行企業信息登記,確保登記的相關信息與省廳數據資源中心互聯互通,為安拆告知、使用登記和信用評價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數據。自登記系統試運行之日起,各地要加強對未通過登記系統驗證生效建機一體化企業的在用設備管理。
(三)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登記系統使用管理制度,確定具體操作管理人員,按照權責對等原則,合理界定操作權限,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系統正常、安全使用。
(四)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組織核實所轄權限范圍內的在用設備狀態(見附件2),請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于12月10日前負責匯總收集本地區核實狀態不一致的設備(按附件3格式)和登記系統使用人員名單(按附件4格式),正式行文報送省廳工程處。
(五)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登記系統,加強建機一體化企業動態監管,發現建機一體化企業不具備有效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從登記系統中注銷。
(六)各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要牽頭組織建筑起重機械業務系統軟件開發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前做好與登記系統數據對接、測試工作,確保登記系統試運行數據對接準確、完整。
福建省建設信息中心,電話:0591-87618504。
省廳工程處,電話:0591-88319871;傳真:87601285。
附件:1-1.企業端:《建機一體化企業信息登記系統用戶手冊》
1-2.主管端:《建機一體化企業信息登記系統用戶手冊》
2.《各地在用設備明細表》
3.《XX地區核實設備狀態統計表》
4.《建機一體化企業信息登記系統權限開通申請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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